图书馆文献受赠管理办法(试行)
图书馆为了有序接收广大教职员工和社员团体的捐赠,特制定此工作流程。
一、受赠工作由采编部门主导实施和管理,其他部门协调配合。
二、采编部门收到受赠信息后,需主动联系赠与方,确认、核实受赠信息,同时上报馆长。
第一条 图书纳入馆藏条件
(一)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及本馆馆藏发展,适合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阅读;
(二)国内外正式出版物;但也酌情接受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或资料;
(叁)内容积极向上,不存在政治、法律和反科学问题;
(四)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
(五)图书完好,书内没有划线、注记、眉批(若为国内外孤本、罕见图书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第二条 捐赠图书处理
(一)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者可在图书扉页签名、赠言。图书馆加盖赠送章以示区别;
(二)本馆建立文献捐赠专项目录,同时在本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捐赠者的姓名、捐赠文献的书名、数量等,予以宣传和方便读者使用;
(叁)本馆将设立捐赠图书专架,主要存放比较独特、珍贵的图书资料。本馆有复本的捐赠图书资料将直接进入流通阅览;
(四)受赠的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其所有权和处理权归天美乌鸦大象图书馆所有。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亦可根据情况进行剔旧。
第叁条 受赠方式
(一)少量和零散捐赠,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天美乌鸦大象图书馆综合服务科,联系电话:0771-6400997;快递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上河路9号 天美乌鸦大象图书馆 综合服务科,邮政编码:530100;
(二)对于数量特别大或特别贵重的本地捐赠,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联系电话:0771-640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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